關于做強做優做大“3+N”杭州產業基金集群推動杭州特色現代化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11-18 點擊:次
關于做強做優做大“3+N”杭州產業基金集群推動杭州特色現代化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重大戰略,推動以“296X”先進制造業集群為骨干的杭州特色現代化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精神,現就做強做優做大“3+N”杭州產業基金集群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薄弱環節,持續優化產業基金體系,力爭“十五五”期間“3+N” 杭州產業基金集群規模突破5000億元。圍繞杭州特色現代化產業集群部署,發揮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作用, 賦能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支持優化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前瞻布局未來產業。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范風險”原則,推動基金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運作。強化不同類型、不同功能定位、不同投資階段基金之間的投資協同,防止同質化競爭和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二、基金架構
“3+N”杭州產業基金集群是指杭州科創基金、杭州創新基金和杭州并購基金這三支政府投資基金,以及N支市屬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產業基金(以下簡稱“國企產業基金”)。
(一)杭州科創基金。管理主體為杭州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具體執行主體為杭州市科創集團有限公司,功能定位為創業投資類政府投資基金,投資方向為“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重點為全市人才創業、中小企業創新、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政策性投融資服務。
(二)杭州創新基金。管理主體為杭州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具體執行主體為杭州產投集團有限公司,功能定位為產業投資類政府投資基金,投資方向為“投大、投強、投未來”,重點支持我市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培育和未來產業壯大。
(三)杭州并購基金。管理主體為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執行主體為杭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功能定位為產業投資類政府投資基金,投資方向為“投上市、投并購、投協同”,重點支持以補鏈、強鏈、拓鏈為目標的金融投資、金融科技投資、產業并購與協同投資。
(四)國企產業基金。管理主體為相關市屬國有企業,具體執行主體由市屬國有企業結合實際確定。國企產業基金應聚焦全市產業發展規劃和布局方向,結合市屬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和主責主業,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開展投資。
三、管理架構
“3+N”杭州產業基金集群的基本管理架構包括市政府、市級國資監管機構、市級相關部門和基金管理主體等。市政府負責全市政府投資基金頂層設計、統籌協調,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方案批準,重大產業項目研究等工作。
(一)市級國資監管機構。履行產業基金監管職能,負責基金管理辦法制定、產業基金運作監管和指導、基金投資運作全過程績效管理。
(二)市級相關部門。市財政局履行產業基金涉及的財政資金使用監督職能,負責會同市國資委提出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建議方案,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跟蹤。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對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天使引導基 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政策性引導基金的投資進行審核。
(三)基金管理主體。履行三支政府投資基金及國企產業基金管理主體責任,負責基金組建、運作、管理以及基金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等工作。
四、資金管理
(一)資金來源。三支政府投資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市財政預算資金和市屬國有企業自有資金,“十五五”期間市財政每年統籌安排50億元,支持“3+N”杭州產業基金集群和市屬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國企產業基金資金來源為市屬國有企業自有資金。
(二)資金規范。財政資金原則上采用競爭性分配機制,并原則上以資本金形式注入市屬國有企業。市財政局結合基金設立情況和財政承受能力,將基金出資按規定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基金出資。
五、投資模式
(一)投資方式。三支政府投資基金可采取行業母基金、子基金、專項子基金等投資方式,原則上同股同權,其中杭州科創基金可視情況設置提前退出、投資讓利、風險補償等條款。除經市級國資監管機構核準外,國企產業基金采取直接投資方式。
(二)基金層級。嚴格控制基金層級,防止多層嵌套影響政策目標實現,其中行業母基金可對外投資設立子基金,子基金不得再投資設立子基金,因并購重組等原因而設立的特殊目的主體可不視為新增基金層級。
(三)基金管理人確定?;鸸芾砣丝刹捎檬袌龌噙x、意向性磋商、公開征集等方式確定。
六、投資要求
(一)出資比例。
1.行業母基金。市、區縣(市)兩級國有資本的出資不得超過產業合作方的自有資金出資。
2.子基金。市級國有資本的出資比例最高不超過30%,并購重組類、紓困類基金除外;天使投資類、科技成果轉化類子基金,出資比例最高不超過40%;經市級國資監管機構核準,市屬國有企業擔任基金管理人的子基金,市級國有資 本的出資比例可適當提高。
3.專項子基金。專項子基金投資重大產業項目,采取市、區縣(市)1:1 的比例聯動出資機制,對被投項目的出資比例不超過20%,且不作為第一大出資方,最高出資額不超過20億元。經市政府集體研究同意的重大產業項目,出資比例、出資金額可適當放寬。
4.因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戰略部署,市級國有資本參與國家級基金(含央企基金,下同)、省級基金設立,或與國家級基金、省級基金共同投資其他基金的,經核準可按照國家級基金、省級基金有關要求執行。
(二)返投要求。為鼓勵基金管理人引入優質項目,可適當降低返投比例,其中,杭州科創基金的參股基金返投比例可降至1.5倍,科技成果轉化類基金除外;杭州創新基金、杭州并購基金的參股基金返投比例可降至1倍,并購重組類、紓困類基金除外。國企產業基金的返投要求由市級國資監管機構根據實際核準。
(三)費用管理。
三支政府投資基金的管理主體根據基金管理規模和運作績效收取管理費,年度績效不合格、合格、良好、優秀的,分別按照0.4%、0.6%、0.8%、1%收取管理費,其中杭州科創基金以當年實際管理資金總額作為管理費計提基數,杭州創新基金、杭州并購基金以財政撥付資金總額作為管理費計提基數。
行業母基金、子基金管理費用和業績報酬提取標準按市場化原則在章程或協議中約定,其中行業母基金的管理費率不得超過實繳出資的1.5%/年;子基金管理費率不得超過實繳出資的2%/年;專項子基金不收取管理費。退出期管理費率應低于投資期,退出延長期一般不收取管理費。
七、投資決策程序
基金管理主體履行基金投資主體責任,按照《杭州市人 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國有企業投資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25〕39 號)和國資監管規定履行相應的程序。其中,應報市政府、市級國資監管部門履行審批或 事前備案程序的事項,決策過程中還應組織外部無利益關聯的行業專家、風控專家、投資專家等相關領域專家進行可行性論證。
八、存續管理及退出
(一)基金托管和備案。應委托在中國境內具有基金托管業務資質的金融機構進行托管或資金監管。托管機構應依法履行托管職責,定期向出資人提交托管報告。根據基協相關管理規定應履行備案手續的基金,應于首次出資之日起6個月內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
(二)投資期限。基金管理主體應結合投資方向、投資階段等實際情況,以及風險防控、績效管理等實際需要,分層分類、靈活設置基金的最長投資期限。原則上杭州科創基金的參股基金存續期一般不超過20年,杭州創新基金、杭州 并購基金的參股基金存續期一般不超過15年。國企產業基金存續期由市級國資監管機構根據實際核準。鼓勵不同類型基金接續投資,加強對需要戰略布局領域的長期投資。
(三)投后管理?;鸸芾碇黧w應通過委派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觀察員,參與基金投資決策、投資咨詢,定期跟蹤管理等方式,加強對基金投資運作情況的監督,發生重大投資損失時及時向市級國資監管機構報告。行業母基金應加強對子基金投向、運作、財務等情況的監督,強化盡職調查責任。優化投資項目選擇機制,防止偏離政策目標?;鸸芾碇黧w應定期向出資人和行業主管部門報送基金運作管理情況、財務報告、重大事項等信息。
(四)退出管理。基金管理主體應在章程或協議中約定退出方式。所投基金和直投項目達到投資年限或約定退出條件時,應適時采取股權(份額)轉讓、股票減持、并購重組、股東(合伙人)回購、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鼓勵探索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等退出方式。退出價格應在章程或協議中約定,或按照國有資產評估、估值、資產轉讓等有關規定執行。
九、風險防控和績效管理
(一)風險防控?;鸸芾碇黧w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制度,建立投資決策和風險約束機制,嚴格規范管理,切實防范風險,依法保障出資人權益?;鸸芾砣艘⒔∪?ldquo;募投管退”全流程風險防控和廉政風險防范體系。
(二)績效管理。市國資委會同市財政局等市級相關部門對基金投資運作情況開展綜合績效跟蹤,相關情況作為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基金存續、計提管理費等的重要依據。
(三)激勵約束。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責任機制,基金管理主體可根據基金特點和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建立項目跟投、超額收益分成、風險提留、延期支付等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不斷提高運作管理水平。
(四)盡職免責。遵循基金投資運作規律,構建以盡職合規為核心的具有更高容忍度的盡職免責機制。容忍正常投資風險,不將正常投資損失作為啟動責任認定程序或追責的依據。完善免責認定標準和操作流程,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巡察、審計等部門要依規依紀依法予以支持。
十、保障措施
加強部門工作聯動和政策協同,持續完善基金配套政策支持體系和管理服務體系。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資金支持,強化央企、省、市、區縣(市)投資聯動。通過自主培養、合作培養、市場獵聘、公開選聘等方式,加快打造一支懂經濟、懂產業、懂投資的國際化、專業化、市場化的基金投資人才隊伍。
本意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級國資監管機構負責解釋和牽頭組織實施。《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打造“3+N”杭州產業基金集群聚力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23〕48 號)同步廢止。
附件: 產業基金投資盡職合規免責清單
遵循基金投資運作規律,容忍正常投資風險,構建以盡職合規為核心的具有更高容忍度的產業基金盡職免責機制。充分考量整個基金生命周期綜合情況,不因單個或若干個直投項目、單支子基金投資的單個或若干個項目的虧損,以及單個項目年度階段性績效結果進行追責。
一、建立履職盡責機制
基金管理主體應加強對基金執行主體的業務指導與支持,細化內部基金管理運作機制、管理邊界與決策流程,加強從業人員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教育、培訓與管理。
基金執行主體應針對重要工作環節細化形成履職盡責工作清單,并根據工作清單開展年度自評,自評結果報基金管理主體審議。
二、適用盡職免責機制的情形
基金運營未達到預期目標或出現投資損失,但基金投向符合戰略導向、功能定位、投資策略和章程約定,管理規范、程序合規、風險應對及時,基金工作人員勤勉盡責、廉潔自律,無主觀故意和道德風險,未發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符合以下情形的適用盡職免責:
1.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變化,工作未達預期效果的;
2.因企業所在行業發生顛覆性技術變革等不可預見行業因素導致投資損失的;
3.因不可預測的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投資損失的;
4.企業進入破產重整或清算等法定程序后造成投資損失的;
5.其他未違反禁止性規定且投資程序合法合規,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出現投資偏差失誤的。
三、負面清單
有下列所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盡職免責機制:
1.違反黨章黨規黨紀、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或者禁止性規定的。
2.違背中央和省市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的。
3.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徇私舞弊、失職瀆職、假公濟私、謀取私利或者為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4.超越決策權限或違反決策程序(處置突發事件或執行緊急任務除外),或者應當報告、報備而隱瞞不報的。
5.故意造成或者放任國有資產損失、職工群眾合法利益受損的。
6.不配合調查,故意隱瞞、掩蓋失誤錯誤,或對出現的失誤錯誤消極應付、未積極降低負面影響的。
7.其他經認定不適用盡職免責機制的情形。
來源|杭州市國資委

